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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阳小伙向大贵近日来电:我在长沙花了近二万元从别人手里盘下一个门面,还花了一万多搞装修,现在装修快完工了,店面却被房东收回了,她说她根本就不知道转租这回事,可我转租前,明明跟房东通过话,并得到了她的确认呀。
电话里的“房东”确认可转租
向大贵告诉记者,他想在长沙租个门面做生意,前不久,相中了湖南开关厂宿舍附近一家打出转租广告的门面。转租店面的人叫邹国辉,“门面是他2010年3月租的,租期还有二年,月租850元。”向大贵说,通过讨价还价,最后他以16300元的转租价盘下了这个门面。
2月22日,他和邹国辉签订租赁合同,签合同前,他要求看了邹和房东莫女士的租赁合同,“租期确实是到2013年3月1日,但上面写着不能转租。这时邹国辉说,已和房东说好了。他当时还把房东的电话给了我,让我和房东确认。拨通电话后,接电话的人确认了邹的说法,我也就没多想了。”
接手后,向大贵对店面进行了装修,“花了一万多,眼看装修要完工了,可前几天,房东莫女士跑来,称根本不知道店子转租给我了,她把店子锁了,不让我搞装修了。”这一变故让向大贵疑惑不解,“明明在电话中同意转租,房东怎么又变卦了呢?”
真房东露面,才知上当了
“要不是别人告诉我,我还被邹国辉蒙在鼓里呢。” 房东莫女士说,期间,邹给她打电话说,称想将门面转租,但是她没有同意,“也根本不晓得他后来把门面租给了向先生。”
莫女士说,在当初和邹国辉的租赁合同中早就约定了,邹不能擅自转租门面,否则,她有权收回。于是,在发现门面被邹转租后,她给邹打了电话,“劝他不要转租,他(邹)当时显得很不耐烦,后来,再打他手机就关机了。”据她介绍,邹国辉50岁左右,是江西人。
如今,向大贵也幡然醒悟,“我被邹国辉骗了,当初电话里的那个房东,很可能是一个托。”他如今只希望,能尽快找到邹国辉,追回自己的损失。
律师说法
房东没同意,承租人无权转租
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田勇律师提醒,转租房屋时,必须征得房东的同意,否则,承租人没有权利转租租赁房;同时,转租合同签署也要有房东在场,最好有房东的签字认可,“为了避免有人作假,可以通过让对方出示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身份证等,来确认房东的身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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